“经审核,我委收到了张某、黄某两名同志违纪的来信、举报及问题线索,正在查办,建议暂缓提拔。”“经审核,以下单位均不属于一票否决对象。”这是英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日常监督职能,严把选人用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事项廉政审查关口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英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筑牢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第一道“防火墙”,严防“带病提拔”“带伤评优”“带病表彰”等现象发生。共对317家单位和1954名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进行廉政审查,建议取消个人资格20人,提出暂缓意见17人,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有效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为确保廉政审查回复意见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纪委监委不仅明确了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受理事项范围及受理人员范围,还积极优化流程严把“程序关”,探索建立了由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联审,办公室集中汇总回复的“四室联审、一室回复”工作机制。在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征求意见函后,进行及时组织“四室”负责人,从信访举报、党政纪处分、廉政约谈、组织处理等方面,对征求意见对象进行联合审核并提出意见,层层把脉、集体研究,再由办公室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将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部门,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的准确性。
县纪委监委指定专人负责廉政审查意见办理和回复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防止在廉政审查环节出现“跑风漏气”问题,对廉政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瞒发现问题、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把好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
为确保廉政审核材料真实、准确、全面,英山县纪委监委将准备工作做在前面,创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打造“信、访、电、网、微”的“五位一体”平台。202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07件,同比下降36.5%,其中上级转交办件52件,同比下降53.8%,本级受理158件,同比下降24.1%。(缪清清 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