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建设项目征地之机抢栽、抢种、抢建,然后坐地起价,骗取国家高额经济补偿。1月27日,黄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高额经济补偿的诈骗案件,该案是黄州区首起打击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经济补偿的诈骗案件。
1月26日,黄州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当天下午,黄州区召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召开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抢栽、抢种、抢建案件专题联席会议,让法、检两家提前介入案件,早打击早批捕早判决。
通告下发后,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迅速组建临时专班,局治安大队牵头,抽调路口派出所、禹王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打击“三抢”工作专班。通过前期线索摸排和综合研判,工作专班发现黄州区禹王办事处某村存在“三抢”违法行为。
2010年5月,禹王工业园因太平大道建设征收某村周某50亩鱼池,周某与村委会签订退池协议获鱼池补偿金30余万元。2013年,周某伙同本村村民洪某、吴某投入30余万元在鱼池上抢种苗木、抢建临时房屋10间。2017年,周某等人通过抢种抢建的苗木和房屋,再次获得补偿款近200万元。
1月27日,黄州警方打击专班根据前期部署安排进行收网,一举抓获周某、洪某、吴某等三人。经审讯,周某、洪某、吴某对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补偿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周某获利100万余元。目前周某、洪某、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何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