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办法(送审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是改进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完善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设置办法细则和管理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户外广告牌设置安全有序;要依法依规加强户外广告牌管理,确保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和城市容貌标准,更好展现城市形象。
会议强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需要。要严格司法保护,强化行政保护,完善社会共治,健全协同保护,加强源头创新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建立健全提高经济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汪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