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送审稿)》《黄冈市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送审稿)》《黄冈市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工作考核结果末尾管理办法(送审稿)》《黄冈市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管控机制(送审稿)》《黄冈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送审稿)》,听取关于2021年“两案”办理工作的汇报。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有效应对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围绕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监管执法等创新工作机制,变被动抓为主动抓,压紧压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城市灾害应急能力,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进一步严格考核评估,着力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城市安全环境。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了民情、体现了民意、汇集了民智,是宝贵的民意财富,是下情上达的有效形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变“要我办”为“我要办”,把“两案”办理工作作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力求通过办理“两案”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要不断提高“两案”办理质效,通过组织专项督办、现场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全程跟踪建议办理情况,强化服务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落地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汪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