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黄冈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黄冈市养犬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按照管廊专项规划,结合黄冈实际情况制定管廊技术标准,通过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事业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提高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重大风险能力,着力提高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效率,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和气象技术装备工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质效,助推黄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出台养犬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养犬分区域、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养犬登记、免疫办证及收容留检、犬类养殖、宠物交易、诊疗服务等行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全面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安全,提升城市形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汪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