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黄冈市区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送审稿)》《黄冈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小区是居民聚居地,也是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主要体验地。推进小区治理,不仅是城市创建、基层党建、安全稳定的具体事,更是关乎文明创建、营商环境、市区形象的大事,制订出台小区治理系统方案十分必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党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把小区综合治理与“四城联创”、社区治理、平安黄冈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切实解决小区居民最关心的民生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体制机制,提升小区自治能力、基础条件、管理水平,为市域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冈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用3-4年时间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2020年完成总体改造目标任务的30%,2021年完成总体改造任务的60%,2022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2023年全面完成总体改造任务。通过改造,有效解决公共设施设备老旧、生活环境较差、服务管理缺失等问题,基本达到“小区道路平整、绿化提质、路灯明亮、车辆有序、线路规整、外墙美观、安防齐全、组织健全、物业规范”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加快改造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熊庆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