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省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送审稿)》《进一步规范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精准化落地,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继续高位推进,主动履责,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逐项落实;要切实补齐短板,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采取搬石头工作法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接,主动向上汇报,加强经验做法宣传;要切实加强指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疫后重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要深入贯彻全省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按照《黄冈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开展规划设计提升行动、公共环境提升行动、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城镇风貌提升行动、产业发展提升行动、治理体系提升行动,力争2021年底60%乡镇达到省级基础型美丽城镇创建标准。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督办检查,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省级发展规划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构建发展规划与政策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要求,明确规划编制责任,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切实履行编制程序,规范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严格编制经费管理,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会议还听取黄冈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汇报,审议了《黄冈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送审稿)》《关于加强黄冈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汪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