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文明办确定了参与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447个提名城市名单,其中,我市成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是我市首次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市委、市政府坚持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文明建设。
2017年,在我市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后,正式提出力争2020 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同年8月23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紧扣创建目标指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以“文明实践五大行动”为主要载体,聚焦问题导向,补齐社区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高标准抓好黄州区第二批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实现了三级文明实践机构全覆盖。市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注册志愿服务队1300多支,注册登记志愿者6.3万名,组织开展联防联控、爱国卫生运动、交通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4.9万余次;《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出台了《黄冈市区文明实践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开展“拒绝车窗抛物”、文明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文明观影、文明如厕等系列活动。城市的品牌品位、人居环境面貌、群众文明素养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实现了跨越式的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此次获得提名城市,标志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下一步,我市将按照《黄冈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迎接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汪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