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年奋战,黄冈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20年黄冈市城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6.4%,较2015年下降23.8%;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0%,较2015年下降35.7%;优良天数高达324天,同比增加32天,优良率达88.5%,较2019年增加8.5个百分点,较2015年增加14.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相较2020年度和“十三五”目标任务, PM2.5分别低于4微克/立方米和1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均超出8.5个百分点,全面超额完成了2020年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空气常新、蓝天白云成为常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雷霆行动”,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评、年终一结账机制。市委书记刘雪荣、市长邱丽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多次调研,逢会必讲,分管市长周勇士深入一线,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把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责任上肩,措施落地,记在心头,抓在手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点区域管控方案,编制应急减排响应清单,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扩大城区禁鞭区范围,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管理,开展秸秆禁烧。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重点工程,开展“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增加洒水范围和频次,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全面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6.2万辆,建立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行闭环管理,淘汰老旧车25646台,推广新能源车辆,黄冈城区公交和出租车全部新能源化。严厉打击涉气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5起,罚款1450万元,行政拘留案件1起,有效遏制了涉气类环境违法行为。
增加投入、精准施策。围绕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体系,实行精准施策、科学治理。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和市政府大气治理资金5000多万元,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气溶胶激光雷达颗粒物扫描系统、污染物无人机巡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单编制等12个空气质量改善项目,有效的查清了污染源底数,掌握了污染源成分、浓度和分布,实行分类指导、分行业治理,落实“一企一策”,治理能力、治理效率明显提升。
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将大气治理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组织社区与辖区内建筑等企业签订大气联防联控协议书,实行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实行市政设施建设环保承诺制;实行重要污染物处置备案制;探索污染物巡查、问题交办、督促整改、现场验收工作机制;建立统筹推进复
黄冈市将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进一步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让黄冈的天更蓝、云更白、空气更清新。(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