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过五年奋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全面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2020年,黄冈城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6.4%,较2015年下降23.8%;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0%,较2015年下降35.7%;优良天数高达324天,同比增加32天,优良率达88.5%,较2019年增加8.5个百分点,较2015年增加14.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相较2020年度和“十三五”目标任务, PM2.5分别低于4微克/立方米和1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均超出8.5个百分点。
五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突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点区域管控方案,编制应急减排响应清单,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扩大城区禁鞭区范围,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管理,开展秸秆禁烧。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重点工程,开展“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增加洒水范围和频次,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全面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6.2万辆,建立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行闭环管理,淘汰老旧车25646台,推广新能源车辆,黄冈城区公交和出租车全部新能源化。严厉打击涉气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5起,罚款1450万元,行政拘留案件1起,有效遏制了涉气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我市将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进一步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让黄冈的天更蓝、云更白、空气更清新。(贺正文 吴芳 王胜 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