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全市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旺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诠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地方人大和各有关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对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在高质量立法上下功夫,助力谱写新时代黄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抓好惠民立法,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抓好生态环保立法,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审议把关等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立法与改革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统筹“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要在加强法律实施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法律法规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加强备案审查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切实为我市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汪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