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研究处理黄冈市城区交通安全情况视察意见的函,根据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将在三个月内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24年来,首次书面向市政府交办视察意见。
据了解,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黄冈城区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在察看了6个现场点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与会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12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城区交通安全情况视察报告,并通过了视察意见。视察意见提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抓好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等三个方面的建议,并附有5个问题的整改清单。该清单直观具体,比如加快实施黄州大道与东门路交叉路口、黄州大道与中环路交叉路口、赤壁大道与遗爱湖大道交叉路口等地方右拐车道的改造工程,建议在赤壁大道与赤壁一路、新港一路与文峰路、中环线与新桥街等处设置红绿灯,探索推行黄冈城区错峰上下班有效缓解城区出行难题。
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新国介绍,这次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市政府交办代表视察意见,既体现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担当精神,克服过去视察时看了谈了而无下文的弊端,又有利于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说了不白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张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