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推进《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引导规范文明行为,强化道德约束,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市委文明办组织起草了《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市创文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前问卷调查工作,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您积极参与、如实填写,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此次立法工作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欢迎广大市民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问卷调查结果。问卷调查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城市文明是您热情的期盼,也是我们工作的目标,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推进《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地址:黄冈市新港大道102号,黄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创建指导组304室;
报送邮箱:hgcwzhbbgs@163.com;hgswmb@163.com。
联系电话:0713—8813150,0713—8611226;
联系人:张睿,戴勋冰。
附:《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查问卷(点击进入问卷)
黄冈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