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值勤交警查获。2020年7月31日,吕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10月19日,黄州区纪委公开通报曝光9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今年以来,黄州区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沟通机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每半年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一次,科级领导干部即时移送。在严肃查处当事人同时,注重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公款吃请、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工作日中餐饮酒以及餐饮浪费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免职1人。
宣教月活动期间,黄州区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专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到各单位宣讲纪法知识,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次。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警示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杜绝“坏习惯”和侥幸心理演变成违法违纪。(张青松 夏勇 李佩)